有关教职工:
接人事部通知,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级(四级、七级、十级)人员申报高一级岗位时,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算作任现岗位(等级)年限,可使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(含08年以前)成果和项目,系统已做相应调整,请相关申报人员重获数据,重新生成申报一览表并提交纸质版一份。
具体工作如下:以下内容仅涉及申请岗位调整的老师。需要更新数据的老师请尽快从人事系统“重获数据”,如无法获取请及时联系郭春(13305312277)退回。若重获数据后,系统数据仍存在遗漏,请手动在一览表纸质版补充,并提供手填内容的证明材料。以上一览表(B4纸正反面打印一份并签名)及证明材料请于11月11日(周六)下午2:00-3:00交至综合楼204室蒋慧敏处(电话:88382565、88381869)。学院将依据最终一览表重新进行审核及排序。